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6864.“现在你去,我要差你到法老那里”表从主的人身发出的神圣,发出的神圣将驱散侵扰的虚假。这从“摩西”和“法老”的代表,以及“差”的含义清楚可知:那要去、被差的“摩西”是指神之律法方面 (参看6723, 6752, 6771, 6827节),因而人身方面的主,因为当主在世时,祂首先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神性真理与神的律法是一样的),之后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并将它变成神性良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之间的区别如同太阳发出的光和太阳里面的火之间的区别);“差”是指发出(2397, 4710, 6831节),在此是指神圣真理,“神圣”这个词论及真理(参看6788节);“法老”是指虚假(6651, 6679, 6683, 6692节)。之所以补充说,侵扰的虚假将被驱散,也就是说,将被从主发出的神圣驱散,是因为下文论述的主题是以色列人,也就是那些属于主的属灵教会之人,以及他们从虚假中所获得的解释;他们若不通过从主发出的神圣,根本不可能获得解救。因为从主发出的神圣不仅驱散侵扰的虚假,还把一切事物,既包括众天堂里的事物,与包括众地狱里的事物,都排列成神性秩序,并使各天堂照着良善和衍生的真理而彼此完全不同,互相分离,也使各地狱照着邪恶和衍生的虚假而彼此完全不同,互相分离,同样使邪恶与良善对立,虚假与真理对立,以便一种属灵的平衡能得以存在,一切事物都处于一种自由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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