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6853.“我原知道他们的痛苦”表对他们陷入虚假何等之深的预见。这从“知道”和“痛苦”的含义清楚可知:“知道”当论及主时,是指预见(“知道”之所以表示预见,是因为主自永恒就知道每一个事物);“痛苦”是指陷入虚假。因为当处于良善的人陷入虚假时,他们就会感到痛苦和焦虑,备受折磨;因为他们热爱真理,厌恶虚假,时时刻刻都在思想得救,思想如果虚假战胜他们,他们将何等不幸。但那些未处于良善的人不关心是虚假在他们身上掌权,还是真理在他们身上掌权;他们根本不思想得救,或不幸,因为他们不信这些事。爱自己爱世界的快乐夺走了关于死后生命的一切信仰。这些人总是沉浸于虚假。在来世,沉浸于虚假看似海浪吞没一个人,并且随着虚假增多而越冲越高,赶到最后它们漫过他的头顶;这些浪头也照着虚假的性质而显得更稀或更密。对恶人来说,沉浸于虚假看似一种多多少少阴暗的雾或云,笼罩着他们,使他们与天堂之光的明净完全隔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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