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685

685.来世有许多奇

685.来世有许多奇妙的组合,好比世上的家庭关系,也就是说,他们视彼此为父母、子女、兄弟,以及血亲和姻亲关系,他们对彼此的爱就反映了这些不同层次的关系。其种类无穷无尽,并且可交流的感知如此精妙,以至于无法描述。那里的人根本不关心在世上谁曾是谁的父母、子女,或血亲和姻亲关系;他们也不在乎一个人过去的外在身份是什么,因而不在乎这个人是否拥有重要地位或财富,等等,只关心相爱和信仰的差别,以及接受爱和信的能力,而爱和信是他活在世上时从主那里获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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