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6821

6821.我们的国家

6821.我们的国家比起社区或社群更是邻舍,因为它就像父母,是人的出生之地;它养育人,保护他免受一切伤害。当出于爱照着国家需要向我们的国家行善,利益它;这些需要主要涉及它的维持、公共生活和属灵生活。凡热爱自己的国家,并出于善愿向它行善,利益它的人,在来世都热爱主的国;因为在那里,主的国成了他的国家。凡爱主国家的人都爱主,因为主是其国度全部中的全部;严格来说,主的国度是与那国度的居民同住,并且他们从主所接受的良善和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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