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6788

6788.“他对女儿

6788.“他对女儿们说”表关于教会神圣事物的思维。这从“说”和“女儿”的含义清楚可知:“说”是指思维(参看3395节);“女儿”是指教会的神圣事物(6775节)。此处由“女儿”所表示的神圣事物是指真理。在圣言中,这些真理被称为“神圣”,是因为在人那里成为信之真理的真理源于良善;还因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是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正因如此,“圣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神圣影响力;因为圣灵本身不会从祂发出,发出的是圣灵所说的神性话语,凡思想这个问题的人,都能明白这一点。圣灵,也就是所谓的“保惠师”,就是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神圣”一词论及神性真理,这一事实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清楚看出来:
  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叫祂永远与你们同在,就是真理的圣灵,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为不见祂,也不认识祂;保惠师,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来的圣灵,祂要将一切的事指教你们,并且要叫你们想起我对你们所说的一切话。(约翰福音14:16-17, 26)
  又:
  我要从父那里给你们差来的保惠师,就是从父出来真理的圣灵来了,就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又:
  只等祂,真理的圣灵来了,祂要引导你们进入一切的真理;因为祂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把祂所听见的都说出来。祂要荣耀我,因为祂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说,祂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约翰福音16:13-15)
  如果将这些经文与其它许多经文对照,就会明白圣灵是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一种神圣;因为主说:“父因我的名所要差来的”,以及“我要从父那里给你们差来的”;还有,“祂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还有“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说,祂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由此也明显可知,“神圣”一词论及真理,因为保惠师被称为“真理的圣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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