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6774.“住在井旁”表在那里对圣言的渴望。这从“住”和“井”的含义清楚可知:“住”是指生活,如刚才所述(6773节),在此是指属于生活的渴望;“井”是指圣言(2702, 3424节)。圣言有时被称为“井”,有时被称为“泉源”;当被称为“井”时,所表示的是字义上的圣言,但当被称为“泉源”时,所表示的是内义上的圣言(参看3765节)。此处经上之所以说摩西“住在井旁”,是因为所表示的是字义上的圣言。因为字义是那些正在重生,并向神的真理发展之人所拥有的第一层意义,此处内义上所论述的主题就是这些人。此外,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真理,在此由“米甸”来表示的人只对字义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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