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6771.“法老听见这事,就设法要杀摩西”表虚假的记忆知识因发现这事,就想要毁灭从神来的律法所拥有的真理。这从“听见”和“杀”的含义,以及“法老”和“摩西”的代表清楚可知:“听见”是指发现(参看5017节);“法老”是指反对教会真理的记忆知识,因而是指虚假(参看6651, 6679, 6683节);“杀”是指毁灭(6767节),因此“设法要杀”是指想要毁灭;“摩西”是指神的律法和神的真理(6752节),因而是指神的律法所拥有的真理。之所以说“神的律法所拥有的真理”,而不是简单地说“神的律法”,是因为所论述的主题仍是神的律法在主的人身里面的发展。由此明显可知,“法老听见这事,就设法要杀摩西”表示虚假的记忆知识因发现这事,就想要毁灭神的律法所拥有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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