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677

677.至于将要重生

677.至于将要重生之人的食物,情况乃是这样:在一个人能被重生之前,他必须装备可作为手段的一切事物,如构成情感的良善和快乐作为意愿的手段,来自主之圣言的真理,以及来自其它源头的确认性质的事物作为理解力的手段。一个人在装备好这类事物之前,是不能重生的。这些构成他的食物。这解释了为何一个人在成年之前不会重生。不过,每个人都有其特有的,可以说适合他自己的食物,这食物是主在他重生之前为他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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