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6711.但那些没有爱自己胜过他人的人(凡属主国度的人都是如此)却将从他们当爱之高于一切的那一们,也就是从主那里获得邻舍的起源;他们会照各人对主之爱的品质而视其为邻舍。因此,爱人如己的人,尤其那些像天使一样爱他人胜过自己的人都从主那里获得邻舍的起源;事实上,主自己就在良善中,因为良善从祂发出。由此也可以看出来,爱的品质决定了谁是邻舍。主存在于良善里面,主自己在马太福音(25:34-40)中教导了这一点;因为祂对那些处于良善的人说,他们“给祂吃”、“给祂喝,留祂住,给祂穿,看顾祂,在监里来看祂”;然后又说“这些事他们既作在祂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祂身上了”(马太福音25:3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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