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671

671.“每样一对,

671.“每样一对,你要带进方舟”表示这些事物的重生。这从前一节的阐述清楚可知,即:真理只能通过良善和快乐得以重生;所以信的事物也只能通过仁的事物得以重生。因此,经上在此说“每样一对”进入,这句话明显表示属于理解力的真理和属于意愿的良善进入。尚未重生的人没有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只是看似有,在日常说话时也被称为有。不过,他能接受理性和事实层面的真理,但这些真理没有生命。他也有可能拥有一种诸如存在于外邦人,甚至动物当中的良善意愿;但这些也没有生命,只是类似良善而已。人里面的这类良善决不是活的,除非他重生,并且它们以这种方式被主复活。在来世,有生命之物和无生命之物能被清楚地感知到。没有生命的真理立刻被感知为某种物质化、纤维状和封闭的东西;没有生命的良善则被感知为木质化、骨状和石头样的东西。而被主复活的真理或良善是敞开的、有活力,充满属灵和属天之物,甚至从主自己敞开。这适用于每一个观念和每一个行为,甚至适用于它们当中任意一个最小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经上说“成对进入方舟,好保全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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