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6705.古人将邻舍分门别类,并照着赋予世间表面看最需要帮助之人的名称而命名各个类别。他们还教导当如何向这一类的邻舍、那一类的邻舍行仁爱。他们以这种方式组织教义,并按照这些教义来规范自己的生活。因此,他们的教会教义包含了生活的准则,他们根据这些教义就能看出这个或那个教会成员是哪种人,具有何种品质。他们将其中的每个人都称为自己的“弟兄”,但这个词却照着这个人行仁爱的方式而具有不同的内义,即他是出于真正的教会教义,还是出于他改动后的教义而行仁爱。事实上,由于人人都希望显得无可指摘,所以他会竭力证明自己的生活方式是正当的,并为此拿出体现在宗教教义中的律法,或通过解释,或通过改动它们而支持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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