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6692.“法老吩咐他的众民”表进入与教会真理相对立的记忆知识的总体流注。这从“吩咐”和“他的民”的含义清楚可知:“吩咐”是指流注(参看5486, 5732节),在此是指总体流注,因为是法老所吩咐的,而法老代表总体上的记忆知识(参看6015节);“他的民”是指与教会真理相对立的记忆知识。此处“民”所指的埃及人表示记忆知识,这在前面已频繁说明(参看6838节)。“埃及人”之所以表示与教会真理相对立的记忆知识,是因为古教会,即也一直存在于他们当中的教会的代表形式和有意义的符号在那里沦为了巫术。因为那时通过教会的代表形式和有意义的符号才会有与天堂的交流。这种交流存在于那些活在仁之良善的人中间,并且在许多人当中是开放的。然而,在那些没有活在仁之良善,而是活在它的对立面之人中间,开放的交流有时存在于败坏教会一切真理,并将它的良善连同这些真理一道毁灭的恶灵中间,巫术由此产生。这一点从埃及人的象形文字也可以看出来,他们在神圣仪式中也用到象形文字。埃及人用它们来表示属灵事物,并用它们来败坏神序。
巫术只是败坏秩序、滥用对应关系。真正的秩序若要存在,人必须接受从主发出的良善与真理。当这一切成就时,真正的秩序便存在于此人意图和思维的一切事物中。但当人不照着源于主的秩序接受良善与真理,反而相信一切事都是无目的的盲目流入的,即便有任何事的确带有目的,那也是由于他自己的谨慎时,他就败坏了真正的秩序。因为他运用属于秩序的事物只是为了他自己的利益,而不是为了其邻舍的利益,除非他的邻舍偏向他。这就解释了一个惊人的事实:所有坚信一切事都归于自己的精明,丝毫不归于圣治或天命的人,在来世都非常倾向于巫术,并尽可能地涉足其中;那些因信靠自己并将一切归于自己的精明而想出诡诈、奸滑的方法来超越别人的人尤其如此。像这样的人一旦在来世经历审判,就会被送入巫师的地狱。这些地狱在右方脚底之下那个层面,稍向前一点,并延伸到很远的地方;埃及人在最低层的深渊。正因如此,“法老”、“埃及人”和“埃及”表示与教会真理相对立的记忆知识。
因此,为防止教会的代表形式和有意义的符号进一步沦为巫术,以色列百姓才被选中,并且教会的代表形式和有意义的符号要在他们中间重新建立。这百姓具有这样的性质:它不可能从中制造巫术,因为它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不信任何内在事物,更不信任何属灵事物。在这种人中间,诸如存在于埃及人当中的那类巫术不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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