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6667.“严严地”表没有任何怜悯。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事实上,刚才(6666节)所说的那些人没有怜悯,因为他们没有对邻之爱,只有自我之爱。看似存在于他们中间的对邻之爱只是自我之爱。因为只要别人偏向他们,也就是说,站在他们那一边,他们就会爱他;但是,只要他不偏向他们,或不站在他们那一边,他们就会弃绝他;即便他以前曾是他们的朋友,他们仍仇恨他。像这样的态度就隐藏在自我之爱中,尽管它们没有在世上,而在来世表现出来;在来世,它们会公然爆发出来。它们之所以在那里爆发出来,是因为在那里,外在被拿走;当它们被拿走时,就能看见一个人内在是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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