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6652.“不认识约瑟的”表它们完全疏远内在。这从“不认识”的含义和“约瑟”的代表清楚可知:“不认识”是指疏远,因为凡不认识真理,不想认识真理的人都与教会的真理疏远(此处所表示的是疏远,这一事实从下文明显看出来,因为这个王既严厉又无情地苦害以色列人,而以色列人代表教会,6637节);“约瑟”是指内在(6177, 6224节)。疏远内在的记忆知识是反对教会的记忆知识,因为构成教会的良善与真理经由内在流入。不过,如果它们不被属世层接受,内在就会关闭;如此这个人就疏远了良善与真理,然后属世层中除了虚假的记忆知识外,再没有可被视为真理的其它记忆知识了。这些虚假随后也会增多,而真理本身则被逐出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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