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6649.“他们满了那地”表甚至到了教会完整的程度。这从“满了”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满”是指完整之物;“地”是指教会(82, 662, 1066, 1067, 1262, 1411, 1413, 1607, 1733, 1850, 2117, 2118, 2928, 3355, 4447, 4535, 5577节)。“歌珊地”,就是以色列人现在所住的地方,表示教会。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地之前,教会就在那里,这一点从下文明显看出来,即:那里没有出现在埃及其它地方的瘟疫,当其它地方有黑暗时,那里也有亮光(出埃及记10:21-23),因此那地与埃及其它一切的地完全分开。这一点从以下事实进一步明显看出来:“歌珊地”表示属世层的中间或至内在部分(5910, 6028, 6031, 6068节),因而是指教会,因为属灵教会在属世层的至内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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