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6645.“约瑟死了”表对教会内在来说,现在情况变了。这从“死”的含义和“约瑟”的代表清楚可知:“死”是指前一个状态的结束和一个新状态的开始,因而是指教会的状态现在变了,“死”表示不再是从前的样子(参看494, 6587, 6593节),还表示前代表的结束(3253, 3259, 3276, 6302节);“约瑟”是指内在(6177, 6224节)。下文描述了教会的内在所经历的状态是何性质,还描述了它的外在所经历的状态,该状态由“他的众弟兄,并那一代死了”来表示。人里面的教会情况是这样:它会时不时地经历新的状态;因为随着人在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上不断得到强化,他被引入其它状态。然后之前的状态作为一个基础而服务于随后的状态,并不断以此类推。作为一个系教会或正在重生的人便以这种方式不断被引入更内在的事物,进而被引入得越发内在,直至进入天堂。这一切之所以如此发生,是因为主的爱因是神性,故而是无限的,主出于这爱而愿意将所有人吸引到祂自己这里,由此将一切荣耀和幸福赐福与他,这也可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为一。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父啊,我愿你所赐给我的人也同我在那里,叫他们看见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将你的名使他们认识,还要使它被认识;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7:21-24, 26)
很明显,这些话是神性之爱向凡接受它的人发出的话语。这种观念从以下事实进一步清楚看出来:在来世,主显为一轮太阳,从它以热和光充满整个天堂。这太阳的火焰只是神性之爱,从它发出的光只是爱所放射的神圣,也就是神性真理。由此可见主的爱何等之大。这就是为何那些属教会的人通过连续的阶段被引入新的状态,进而一直被引入天堂,因此更接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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