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6601.一天早晨,我被明显指示,任何一个观念或小的情感都拥有无数事物,这些观念和情感也渗透到我周围的社群。有一段时间,我被保持在某种情感和由此产生的思维中;在此期间,我被指示与这情感和思维一致的社群何等之多。有五个社群通过活生生的言语显明出来。他们阐述了自己的想法,还发现我也有同样的想法。另外,他们说,他们知道我所注意的事,也就是我们正在思想的问题背后的原因,以及这些的目的。我的思维所延伸到的其它众多社群没有如此清楚地显明出来,它们也更加遥远。
思维从它的对象,就是一个人正在思想的事物那里的延伸就像视觉对象的情形。来自视觉对象的光线传播到相当远的距离;这些光线进入人的视觉,并且无论距离是长是短,都能进入,这取决于视觉对象的明亮和发光度。因为若视觉对象在发光,那么它就能在比若它暗淡和幽暗的情况下远得多的距离处被看见。内在视觉,就是思维的视觉,和从内在视觉的对象发出的东西也一样。该视觉对象不像世上的物体那样是物质的,而是属灵的;因此,它们将光线传播到诸如属于灵界的那类事物中,因而传播到那里的真理和良善中,进而传播到充满这些真理和良善的社群中。正如这个世上的发光物体所发的光辐射得很远,在灵界,良善和对良善的情感也是如此;因为发光的火焰对应于对良善的情感。由此可见,人之生命的品质完全与他的思维和情感所延伸到的社群相匹配,也完全与这种延伸的质和量相匹配。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