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6599

6599.我可以通过

6599.我可以通过经历来描述那些在感官层面进行思考的人,以及那些在高于感官的一个层面进行思考的人是什么情况,以及进入这两种人的流注是何性质。不过,首先要知道,人的思维是由不同且分开的观念构成的,一个观念接着另一个观念,就像说话时一句接着一句一样。然而,思维观念以如此快的速度彼此跟随,以致人在肉身期间,思维在他看来似乎是连续的,因而似乎没有任何间隔。但在来世,显而易见,思维被分成独立的观念;在那里,他们通过观念彼此交谈(参看2470, 2478, 2479节)。现在,有必要说明思维及其观念是怎么回事,即:人的思维能传播到他周围的灵人和天使社群;他的理解和感知能力就取决于进入这些社群的延伸,也就是取决于来自它们的流注。因此,去构成思维的一个观念包含无数事物,由观念构成的一个思维尤其包含无数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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