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6580.“约瑟住在埃及”表来自内在的教会记忆知识的生命。这从“住”和“埃及”的含义,以及“约瑟”的代表清楚可知:“住”是指生命(参看1293, 3384, 3613, 4451, 6051节);“约瑟”是指内在(6499节);“埃及”是指教会的记忆知识(4749, 4964, 4966, 6004节)。本章前面几节论述的主题是将要重建的属灵教会;后来是外在人或属世人完全顺服于内在人或属灵人,这由约瑟的哥哥们俯伏在他面前,将自己献与他为仆为来表示;现在论述的主题则是重建之时的该教会,约瑟住在埃及,以及以法莲所生的子孙,和玛拿西的儿子玛吉所生的子孙就描述了这种重建。对作为一个属灵教会的人来说,来自内在的生命就存在于教会的记忆知识里面;因为与他同住的记忆知识变得服从,被带入秩序的状态,该状态是这样:他们接受良善与真理的流注,以至于成为来自内在的流注的容器。那些不是一个教会的人则不然,与这些人同住的记忆知识以这种方式被组织起来:肯定真理与良善的事实被赶到边缘,从而远离天堂之光;结果,之后留下来的事物成了虚假和邪恶的接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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