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6567

6567.“他的哥哥

6567.“他的哥哥们又来俯伏在他面前”表属世层中的事物顺服于内在。这从以色列的儿子们和约瑟的代表,以及“俯伏在他面前”的含义清楚可知:以色列的儿子们,即此处的“哥哥们”,是指属世层中的属灵真理(参看5414, 5879, 5951节);“俯伏在他面前”是指顺服;约瑟是指内在(6499节)。由此明显可知,“他的哥哥们又来俯伏在他面前”表示属世层中的事物顺服于内在。本章描述了一个属灵教会的建立,此处则描述了属世层中的事物顺服于内在。至于这种顺服,要知道,属灵教会绝无可能建立在任何人里面,除非属于属世人或外在人的事物已经顺服于属灵人或内在人。只要在一个人那里占主导地位的,单单是信之真理,却没有仁之良善,属世人或外在人就不会顺服于属灵人或内在人;不过,一旦良善掌权,属世人或外在人就会顺服,这时此人就成为一个属灵教会。
  情况的确如此,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得知:这样的人会出于情感去行真理的教导,他不会违背这种情感行事,无论属世人如何渴望它。这种情感和它所产生的推理能力在他里面掌权,并征服属世层中爱自己爱世界的快乐,以及充满那里的记忆知识的谬论;最终征服得如此彻底,以致这种征服成为了此人的一大乐事。此时,属世人变得安静,之后变得与内在人一致;当它与内在人一致时,就会分享内在人的愉悦。由此可知当如何理解“他的哥哥们又来俯伏在他面前,说,看哪,我们是你的仆人”所表示的属世层中的事物对于内在的这种顺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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