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6541

6541.“那地的居

6541.“那地的居民、迦南人,见亚达禾场上的哀哭”表教会的良善对悲伤的感知。这从“见”、“居民”、“地”、“哀哭”和“亚达禾场”的含义清楚可知:“见”是指感知(2150, 3764, 4723, 5400节);“居民”是指良善(2268, 2451, 2712, 3613节);“地”,此处即迦南地,就是“居民迦南人”所在之地,是指教会(1413, 1437, 1607, 1866, 3038, 3481, 3705节);“哀哭”是指悲伤(6539, 6540节);“亚达禾场”是指初始状态,也就是引入的状态(6537, 6538节)。由此明显可知,“那地的居民、迦南人,见亚达禾场上的哀哭”表示教会的良善对悲伤的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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