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6532

6532.“都留在歌

6532.“都留在歌珊地”表这些事物在教会记忆知识的至内在部分。这从“歌珊地”的含义清楚可知,“歌珊地”是指属世层里面的中间或至内在部分,就是教会的记忆知识所在之地(参看5910, 6028, 6031, 6068节)。纯真和仁爱的良善,无论内层还是外层(6529-6531节),都在这至内在部分,这一点由他们将“小孩子、羊群和牛群都留在歌珊地”来表示;因为留下来的事物在哪里,它们就在哪里。因此,“留”他们在内义上并非表示留在后头,而是在那里,也就是说,在教会记忆知识的至内在部分,也就是“歌珊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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