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6523

6523.“与他一同

6523.“与他一同上去的,有法老的众臣仆”表它使属于属世层的记忆知识依附于自己。这从“与他一同上去”和“法老的众臣仆”的含义清楚可知:“与他一同上去”是指附在自己身上,由于他们是按吩咐上去的,故他使他们依附于自己;“法老的众臣仆”是指属世层的记忆知识。因为“法老“代表作为一个总整体的属世层(参看5160, 5799, 6015e节);由于记忆知识存在于属世层里面,故这些知识就是“他的众臣仆”,以及“埃及人”所表示的(1164, 1165, 1186, 1462, 4749, 4964, 4966, 5700, 5702, 60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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