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6504

6504.“医生就对

6504.“医生就对以色列进行防腐处理”表为保护源于真理的良善所采取的行为。这从“进行防腐处理”和“医生”的含义,以及“以色列”的代表清楚可知:“进行防腐处理”是指防止败坏的一种保护手段(参看6503节),在此是指进行这种保护,因为经上说他们对以色列进行防腐处理;“医生”是指防止邪恶的保护(6502节);“以色列”是指属灵良善,这良善与源于真理的良善是一样的,如前所述(649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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