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6495

6495.综上所述,

6495.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来自主的流注既直接从祂而来,也间接经由天堂而来。但从主而来的流注是天堂之爱、因而对邻之爱的良善。主就存在于这爱中,因为祂爱整个人类,渴望拯救每个人,直到永远。由于这爱的良善源于祂,所以祂自己就在这爱里面,由此与处于这爱之良善的人同在。但是,当人将自己置于接受地狱流注的状态时,他就会感觉爱自己爱世界的生活是快乐的,而爱邻的生活是不快乐的,除非这种生活对他自己有某种好处。由于处于这种状态的人只渴望邪恶,对于属灵生命只思想虚假,所以为防止他照他的渴望行事、照他的想法说话,便利用他自己的爱管束他,他害怕失去这些爱。因此,他因害怕失去地位、利益、名声和生命而受到约束。主流入这些构成最低层面的约束,利用它们掌管这个人。结果,此人在行为上看似文明、道德,有时看似一位天使;他于社会无害,也不伤害他的邻舍;即便他真的造成伤害,也会有世间法律来惩罚他。但在来世,这个层面不复存在;在那里,人身处灵界,因而身处其内层所在的气场。也就是说,他内在是什么样,他在那里就是什么样,而不是如他外在所表现的样子。因为外在从他那里被拿走了;一旦这些外在被拿走,他在世上的品质,无论是魔鬼的品质还是天使的品质,就显而易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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