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6487

6487.当我与天使

6487.当我与天使谈论主的圣治或天命时,有些灵人也在场;他们深信关于命运和绝对必然性的观念,以为主出于这种必然性行事,因为祂只会照着最本质的事物,因而照着属于最完美秩序的事物行进。但这些灵人被指示,人拥有自由;如果他出于自由行事,那么所发生的事就并非出于必然性。这一点可通过将要盖造的房屋来说明;用来打地基、作墙体的砖、水泥、沙子和石头,以及木板和房梁等材料,不是照着建造房屋的次序,而是人随心所欲搜集、堆聚起来的;唯独主知道用这些材料要建造的房屋是什么样子。来自主的所有事物都是最为本质的;但它们不是出于必然性,而是以适合人之自由的方式依次跟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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