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6485

6485.我与善灵谈

6485.我与善灵谈论圣治或天命,谈论人自己的聪明。他们通过他们中间所熟悉的一种代表,即通过稀稀拉拉散落在空气中的灰尘向我说明这个问题。他们说,人自己的聪明与圣治或天命相比,就像一丝灰尘与整个大气层相比。相比之下,灰尘什么都不是,还会落到地上。他们补充说,那些将一切归于自己的聪明之人就像那些在黑暗森林里游荡,不知道出路的人;即便找到出路,他们也会将这事或归于自己的聪明,或归于运气。这些灵人继续说,一切偶然的事都是圣治或天命的作为;由于种种原因,圣治或天命悄无声息地秘密行动;他们说,若它公开行动,人就无法得以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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