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6471.有一个灵人并不是恶灵,而是那些以为他们在信的事物上比别人拥有更大知识的人之一;他曾教导过许多人,甚至教导过这一事实:一切良善与真理皆来自主,人凭自己无法思考或意愿任何良善。这个灵人被带入这样的状态:他没有始于他自己的思维或意愿;因为在来世,人们能被带入此类状态。当处于这种状态时,他说,他无法以这种方式生活;对他来说,这种生活是压抑的。此时,他被告知,他并非真的喜欢活在他曾教导过的真理中;而天使则处于这种状态,并且当发觉他们不能凭自己生活时,就充满幸福。但告诉他的话对他不起作用。由此明显可知,过一种信仰的生活何等困难,除非此人活在仁之良善中。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