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6466

6466.前几章末尾

6466.前几章末尾已说明,与人同住的生命有两种,即其思维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这两种生命从天堂流入,并且通过与他同在的天使并灵人如此流入。不过,当我们说它们从天堂流入时,意思是说,它们从主经由天堂流入。事实上,与人同在的天使的一切生命皆从主获得,他们本人都一致认同这一点,因为他们凭感知明白事实的确如此。由于与天使同住的一切生命皆从主获得,所以与人同住的一切生命也是从主获得的;因为主具体通过天使和灵人,总体通过天堂掌管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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