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6454.“赫人以弗仑田间的”表然而,能变得清晰之物。这从“田”的含义和“赫人以弗仑”的代表清楚可知:“田”是指教会(参看2971, 3766节);“赫人以弗仑”是指那些能接受真理与良善的人(2933, 2940, 2969节),因而是指那些信之模糊能变得清晰的人。其中的情形是这样:与存在于内层属世层中的事物,尤其与存在于理性层中的事物相比,凡存在于属世层,尤其存在于外层属世层中的事物都是模糊的(6451, 6453节)。不过,这种模糊能以两种方式变得清晰:其一,外层事物变得顺从于内层事物,由此与它们相一致;其二,此人能从外层事物被提升至内层事物,从而通过内层事物来看外层事物。第二种方式对那些处于教会内在的人来说,是可能的;第一种方式对那些处于教会外在的人来说是可能的;但是,如果他们不被主重生,这两种方式哪一种都行不通。由此可见“这种模糊能变得清晰”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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