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6425.“因大能的雅各之手”表从主的神性人身的全能那里所获得的。这从“手”和“大能的雅各”的含义清楚可知:“手”是指能力,如刚才所述(6424节),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是指全能(878, 3387, 4592, 4933e节);“大能的雅各”是指主的神性属世层,因而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参看1893, 3305, 3576, 3599, 4286, 4538, 6098, 6185, 6276节)。“大能的雅各”所指的,正是主,这一点也明显可见于诗篇:
他怎样向耶和华起誓,向大能的雅各许愿,我必不进我家的帐棚,直等我为耶和华觅得地方,为大能的雅各寻得居所。(诗篇132:2, 3, 5)
以赛亚书:
凡有血气的,必都知道我耶和华是你的救主,是你的救赎主,是大能的雅各。(以赛亚书49:26)
又:
我的仆人雅各、我所拣选的以色列啊,现在你当听!我要将我的灵浇灌你的种,将我的祝福浇灌你的子孙。这个要说,我是属耶和华的;那个要以雅各的名自称;又一个要亲手写归耶和华的,并以色列之名为自己的姓氏。(以赛亚书44:1, 3, 5)
“以色列”在至高意义上也表示主,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何西阿书:
以色列是一个孩子的时候,我爱他,就从埃及召出我的儿子来。(何西阿书11:1)
“以色列”在此所表示的,正是主,这一事实清楚可见于马太福音:
约瑟带着小孩子往埃及去,这是要应验主借先知所说的话,我从埃及召出我的儿子来。(马太福音2:14, 15)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