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6394.“成为服劳役的仆人”表使他能赚取功德。这从“成为服劳役的仆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成为服劳役的仆人”是指服从并服务。由于经上论到那些想要通过行为或工作赚取功德的人说,他们“是瘦骨嶙峋的驴,卧在重驮之间”,并且他“屈肩背重”,所以“成为服劳役的仆人”也表示那些想要通过行为或工作赚取功德的人;因为他们是最低级的仆人,如前所示(6389节)。“成为服劳役的仆人”表示服从和服务,这一点清楚可见于摩西五经:
你临近一座城要攻打它的时候,要向他们宣告和平;那城若以和平回答你,给你开了城,城里所有的人都要给你服劳役,服事你。(申命记20:10, 11)
耶利米哀歌:
先前在人民中为大的城,现在何等孤独!她竟如寡妇!先前在列族中为大,在诸省掌权的,现在竟成为服劳役的!(耶利米哀歌1:1)
在这些经文中,很明显,“成为服劳役的”和“劳役”表示服务。马太福音:
耶稣说,西门,你的意思如何?世上的君王,向谁征收关税丁税。是向自己的儿子呢?是向外人呢?彼得对祂说,是向外人。耶稣就对他说,那么,儿子就可以免税了。但恐怕触犯他们,你且往海边投个钓钩,把先上来的鱼拿起来,开了它的口,必得一块钱,可以拿去替我和你给他们。(马太福音17:25-27)
此处“纳关税”或“丁税表示那些服务的人,故经上说“外人要纳,儿子就可以免税了”,因为外人是仆人(参看1097节)。彼得从海里拿上来一条鱼,在它的口里找到纳税的一块钱,代表这一事实:属世层的最低级部分,即仆人,要如此行同,或完成这事;因为“鱼”表示属世层的这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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