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6391.“他看安息为美好”表不思回报的善行充满幸福。这从“安居”和“美好”的含义清楚可知:“安居”是指属于天堂的事物,因而是指那些拥有仁之良善在里面,也就是行善不思回报的人,如下文所述;“美好”是指它们充满幸福。“安息”之所以表示不思回报的善行,是因为就至高意义而言,“安息”或“平安”表示主;就相对意义而言,表示天堂;因而表示来自主的良善(参看3780, 4681, 5662节)。由于“安息”或“平安”所表示的事物只在那些拥有仁之良善在里面,因而行善却不思回报的人中间,所以这些行为由“安息”或“平安”来表示;这层含义从内义上的整个思路可推知。
这个问题的真相是:只以回报为目的而行善的人绝无可能知道行善却不思回报具有如此大的幸福,以至于它就是天上的幸福本身。他们不知道的原因在于,在他们看来,幸福在于爱自己的快乐;一个人越是在这爱里面看见快乐,就越看不见天堂之爱里面的快乐,因为这二者是对立面。出于自我之爱的快乐会完全毁灭出于天堂之爱的快乐。它将这快乐毁得如此彻底,以至于人们全然不知何为天上的快乐;即便被告知它的性质,也不相信,甚至会否认。
我蒙允许通过来世的恶灵知道这一点;他们活在世上时若不是为自己,就不向他人或自己的国家行善。这种人不相信不以回报为目的的行善有什么快乐可言;因为他们以为若没有回报的目的,一切快乐就不复存在。若进一步被告知,当这种快乐中止时,天上的快乐就开始了,他们听到这话就会目瞪口呆。当他们听说,天上的快乐通过人的至内层流入他里面,使他的内层充满无法形容的幸福时,更是目瞪口呆,声称他们无法理解。事实上,他们说,他们不想要这快乐,他们以为如果他们丧失了爱自己的快乐,其处境就会极其悲惨;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会被剥夺生命的一切喜乐;他们还把那些处于不同状态的人称为简单人。那些做事带有回报目的的人和这些人没什么两样;因为他们做善事是为了他们自己,而不是为了他人;也就是说,他们在其中关注的是自己,而不是邻舍,也不是自己的国家,亦不是天堂和主,除了那些有义务为他们服务的人之外。这些就是关于以萨迦的这节经文在内义上所论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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