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6388

6388.“以萨迦”

6388.“以萨迦”表从行为或工作中所获得的回报。这从“以萨迦”的代表清楚可知,“以萨迦”是指作为“工价”或回报所赚取的相爱(3956, 3957节),在此是指从行为或工作中所获得的回报,这一点从关于以萨迦的这段预言在内义上的每个细节明显看出来。此外,在原文,“以萨迦”表示“工价”或回报。“以萨迦”之所以在此表示从行为或工作中所获得的回报,而之前却表示相爱,是因为“以萨迦”在此表示那些处于某种表面相爱,也就是某种表面的对邻之仁的人。但他们想要因他们所做的善行而获得回报;因此,他们不仅玷污,还扭曲了真正的相爱,或仁爱;因为处于真正相爱的人在向邻舍行善时,便进入他们的快乐和赐福中;他们再没有更多渴求。这种快乐和赐福本身就是回报;在来世,它会变成天上的喜乐和幸福,从而变成他们的天堂本身。因为当天上那些处于这爱的人履行有用的服务或发挥功用,向他行善时,就会感受到如此充分的喜乐和幸福,以致他们觉得那时自己第一次身处天堂。这种感觉是主赐给他们的;祂照各人所履行的有用服务或所发挥的功用而将它赏赐给各人。
  不过,他们一思想回报,哪怕思想他们早已获得的真正回报,也会使得这爱变得不洁,并败坏它。原因在于,那时他们想的是自己,而不是邻舍,也就是说,想的是如何使自己幸福,而不是如何使他人幸福,除非他们自己能从中受益。因此,他们将对邻之爱转变为对自己的爱;他们越是这样做,出于天堂的喜乐和幸福就越无法传给他们,因为他们将来自天堂的幸福流注集中到自己身上,而不是转给他人。他们就像不反射光线,而是吸收光线的物体。反射光线的物体会照亮、发光;而吸收光线的物体则不透明,根本不发光。因此,像这样的人会从天使社群那里被分离出去,和那些与天堂无份的人一样;他们就是此处被描述为“以萨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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