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6378

6378.“在血红葡

6378.“在血红葡萄汁中洗了袍褂”表祂的领悟力在于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这从“血红葡萄汁”和“袍褂”的含义清楚可知:“血红葡萄汁”是指爱之良善,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从主的神性之爱所流出的神性良善,如下文所述;“袍褂”(covering或garment)是指领悟力,因为领悟力是接受者,接受者是一个容器,故像袍褂。之所以“袍褂”表示领悟力,“衣服”表示属世层(如刚才所述6377节),是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是外在之物,而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内在之物。在圣言中,由于天上的婚姻,当经上论述外在之物时,也会论述内在之物;论述真理的地方,也论述良善(参看6343节)。有时,这看似同一件事的一种重复,如此处经上说:“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血红葡萄汁中洗了袍褂”。“酒”和“血红葡萄汁”似乎描述了同一件事,“衣服”和“袍褂”也是;但它们并不一样,因为以这种方式所表达的是外在之物和内在之物。
  “血红葡萄汁”表示来自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这从“血”的含义明显可知,“血”是指来自主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4735节);“葡萄”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存在于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之人当中的神性良善,因而在相对意义上表示仁之良善(5117节)。在摩西之歌中,“血红葡萄汁”具有同样的含义:
  牛群的奶油、羊群的奶、羊羔的脂油、巴珊所出的公绵羊、山羊,与肥美上好的麦子,也喝未掺杂的血红葡萄汁。(申命记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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