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6373.“直等细罗来到”表主的到来和那时和平的安宁。这从“细罗”的含义清楚可知,“细罗”是指主,主被称为“细罗”是由于这一事实:祂给万物带来和平,使它们安宁;因为在原文,“细罗”源于一个表示安宁的词。主在此被称为“细罗”的原因,从刚才(6371, 6372节)关于属天国度,以及它的权柄和掌控的阐述明显看出来。事实上,当神性通过属天国度呈现自己时,是不会有安宁的,因为天堂里的事物和地狱里的事物无法通过该国度被带入秩序。这是因为神性在流经属天国度时,无法保持纯净,因为天也不洁净(约伯记15:15);因此,属天国度没有强大到万物能通过它被保持在秩序中的地步。更重要的是,结果那时,地狱和魔鬼灵从地狱上来,统治正从世界来到的灵魂;后果就是,除了属天人外,没有人能得救。最终若非主取得人身,并在自己里面将这人身变成神性,这些人几乎无法得救。
主通过如此行而将万物归入秩序,先将天堂里的事物,然后将地狱里的事物归入秩序;这便产生了和平的安宁。属灵人,即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通过主的到来得救(参看2661, 2716, 2833, 2834节);主在世时,将万物归入秩序(参看1820, 4286, 4287节);神性真理从耶和华或主经由流入人类。但由于在人类远离良善的情况下,这还不足够,所以主降世,将自己里面的人身变成神性,好叫神性真理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由此拯救通过真理接受良善的人(参看4180, 628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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