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6365.“你手必掐在仇敌的颈项上”表地狱和魔鬼团伙必从他面前逃离。这从“仇敌”和“掐在他们颈项的手”的含义清楚可知:“仇敌”是指地狱和魔鬼团伙,因为他们就是灵义上所指的仇敌;“掐在他们颈项的手”是指对那些逃跑之人的追捕,因为当一个敌人逃跑时,胜利者的手就掐在他的脖子上。之所以说“他们必从他面前逃离”,是因为当地狱团伙中有成员靠近主的属天国度的任意一位天使时,他就会从这天使面前逃跑,因为他承受不住。他之所以承受不住,是因为他无法承受属天之爱的气场,也就是对主之爱的气场。对他来说,该气场就像一团灼烧而又折磨人的烈火。此外,属天天使从不逃离;他的手更不会掐在仇敌的脖子上;事实上,就他而言,他没有仇敌,或说不将任何人看成仇敌。然而,之所以说他的手掐在他们的颈项上,是因为这是世上的事发生的方式;但真正的意思是,来自地狱的人视他们自己为他的仇敌,并从他面前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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