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6361

6361.“使他们散

6361.“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表他们也必从属灵人那里被逐出。这从“散居”的含义清楚可知,“散居”也是指逐出;但是,“散居”(scattering)与“分散”(dividing)是有区别的,“分散”论及外在人和真理,而“散居”论及内在人和良善。“雅各”代表属世人或外在人,“以色列”代表属灵人或内在人(参看4286, 4292, 4570节)。以色列指着西缅和利未所说的这些话,以及指着流便所说的话并非表示末后之日临到他们后代的那类事,如第1节经文所说的那样。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西缅和利未的后代并未受到诅咒,也没有分散在雅各中,散居在以色列;因为西缅支派就在其余支派之中,是它们当中的一支;利未支派则作了祭司,因而受到祝福,而非诅咒;流便支派也是如此,它也没有比其它支派更卑劣。由此很明显地看出,本章指着雅各的儿子们所说关于他们必遇之事的话,不是指将要临到这些后代本身的事,乃是临到他们在内义上所表示的那些人的事;在此是指临到那些陷入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的事,因为此处“流便”、“西缅”和“利未”在内义上表示这些人。由此很清楚地看出,圣言的内义不会显现在字面上,也不会显现给任何人,除非他知道属世事物与属灵事物的对应关系。事实上,凡不知道何为属灵事物或属天事物的人根本看不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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