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6317

6317.曾有一些灵

6317.曾有一些灵人与我同在,他们活在世上时被视为有学问的人。他们被带回处于肉身时的思维状态;那时,他们的思维,尤其关于灵的思维传给了我。其思维具有这样的性质:他们永远不可能被引导相信一个灵人享有任何感觉;他们对于灵,或死后灵魂的一切想法都缺乏任何实际的品质。这是因为他们认为生命在于身体,并利用知识和哲学来坚决反对灵的生命,或死后灵魂;由此关闭了自己心智的内层部分,以至于他们决无可能被提升至这些内层部分。以后他们若坚决反对属于死后生命的观念,若被告知绝对真理,就会像看不见的瞎子、听不见的聋子那样对待它们;其中有些人还会讥笑它们,并且越自以为比别人更智慧,就越是如此行。但那些处于信之良善、没有学问的人却不像他们,因为他们没有利用知识或哲学来坚决反对教会事物;因此,他们享有更广泛、更清晰的感知。他们没有关闭自己心智的内层部分,所以能接受良善与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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