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6311

6311.如前所述,

6311.如前所述,地狱正是靠着这种劣质的光看见,一些并不那么坏的人,也就是说,那些不贪婪、通奸或骄奢淫逸的人也是靠这光看见;他们之所以靠这光看见,是因为他们没有培育其心智的理性层。一天早晨,我得以看见那些生活在一种朦胧中的灵人。我看见他们在一个集市上,成群结队,拿着装原料的麻袋,称了称,抬走了。那时,一些塞壬就在不远处;我听见她们说,她们想去那里,因为她们能亲眼看见人。事实上,比起其他人,塞壬更是通奸者,而且反对一切属天或属灵事物,所以只能看见那些靠感官的劣质之光看见的灵人,因为这些塞壬本身也是靠这种光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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