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6310

6310.人的内层通

6310.人的内层通过衍生而被划分为不同层级,并照着这些层级而处于不同层面的光。离身体感官最近的内在感官层面拥有最暗淡、最粗鄙的光。我通过大量经历得以认识这光,还注意到,每当我降至这光时,各种各样的虚假和邪恶就会出现,甚至连对天上神性事物的诽谤也会出现,更不用说污秽、肮脏的东西了。原因在于,这光盛行于地狱,地狱主要通过这光流入人内。
  当人处于这种光时,他的思维拥有接近于他的外在视觉所拥有的那种光,几乎处在身体层面。处于这种光的人被称为感官人,因为他们的思维没有上升到通过身体所获得的感官印象之上。这种人既觉察不到,也不相信超出感官的事物,只相信他们能看见并摸到的东西。那些根本不留意更内在事物的人便处于这光;他们在生活中忽视或轻视一切理性和属灵事物。贪婪的人和通奸者,以及那些过着只追求享乐,或可耻的懒惰生活之人尤其处于这光。因此,这种人的思维是污秽的,他们对教会的神圣事物常抱有可耻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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