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6303

6303.“但神必与

6303.“但神必与你们同在”表主的神性眷顾。这从“神必与你们同在”的含义清楚可知,“神必与你们同在”是指主的神性眷顾;因为当主与某人同在时,祂便引导他,规定所发生的一切事,无论是是喜是悲,都会给他带来好处。这就是神性眷顾,或说天命。它之所以被称为主的眷顾,是因为经上说“神必与你们同在”,在圣言中,“神”和“耶和华”都指主,因为除祂以外,再无别神。事实上,祂的确是圣父,也的确是圣子,因为他们为一;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9-11)中所教导的(参看1343, 1736, 2921, 3035, 566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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