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6296.“只是他的弟弟将来比他还大”表来自真理的那良善,因而属灵人会获得更大的增长。这从以法莲的代表和比别人“还大”的含义清楚可知:以法莲,即此处的“弟弟”,是指由内在所生的属世层里面理解力的真理(参看6234, 6238, 6267节),但“以法莲”在此是指来自真理的良善,如下文所述;比别人“还大”是指获得更大的增长。“以法莲”在此之所以指来自真理的良善,是因为他代表属灵教会成员,确切地说,代表外在属灵教会的成员,就像“玛拿西”代表外在属天教会的成员一样(6295节)。正是来自真理的良善构成此人,也就是说,使他成为属灵教会成员。该教会的内在部分就是“以色列”所代表的,而外在部分则是“以法莲”所代表的。属灵教会成员不同于属天教会成员之处在于此:属灵教会成员的良善被植入心智的理解力部分,而属天教会成员的良善被植入意愿部分(参看863, 875, 895, 927, 928, 1023, 1043, 1044, 2256, 4328, 4493, 5113节)。因此,“以法莲”代表属灵人,“玛拿西”代表属天人。
来自真理的良善,或属灵人之所以获得比产生真理的良善,或属天人更大的增长,是因为人的意愿不断堕落、败坏,最终堕落到邪恶完全占据它的地步,以至于没有完好的东西留在那里。因此,为免得人因此而灭亡,主规定他的理解力部分可以重生,他由此而得救。这解释了为何很少有人拥有在心智的意愿部分中的完好之物,因而为何很少有人能成为属天人,许多人能成为属灵人;这反过来也解释了为何属灵人比属天人获得更大增长。这就是“只是他的弟弟将来比他还大”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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