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6287.“约瑟看见他父亲把右手按在了以法莲的头上”表一种感知,即:他认为真理要占据第一位。这从“说”和“把右手按在头上”的含义,以及“约瑟”、以色列和“以法莲”的代表清楚可知:“说”是指理解并发觉(参看2150, 2807, 3764, 4567, 4723, 5400节);“约瑟”是指内在属天层(5869, 5877, 6224节);以色列,即此处的“父亲”,是指来自属世层的属灵良善;“把右手按在头上”是指认为要占据第一位(6269节);“以法莲”是指属世层中理解力的真理(6234, 6238, 6267节)。由此明显可知,“约瑟看见他父亲把右手按在了以法莲的头上”表内在属天层的一种感知,即:来自属世层的属灵良善认为真理要占据第一位。关于这些问题,可参看前面的阐述和说明(6256, 6269, 6272, 627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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