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6272.“他的双手交叉着”表这样不符合真正的秩序。这从“双手交叉”的含义清楚可知,“双手交叉”是指不符合真正的秩序;因为这样做以色列就使年幼的成了长子,使大的成了小的,由此使信之真理变得在先、更高,使仁之良善则变得在后、更低。因为“长子”表示在先和更高位置(参看3325节)。很明显,不知有多少邪恶因这种位置的交换而被引入教会;因为通过这种交换,人们会陷入这样的模糊:他们不知道何为良善,因而也不知道何为真理。事实上,良善就像一团火焰,真理就像从它发出的光。如果你拿走火焰,这光也就消失了;即便有光出现,这光也像并非来自这火焰的假光。这种位置的交换也使得教会彼此间发生冲突,互相争竞何为真理;一方会众声称这种观念是真的,另一方会众则声称该观念是假的。更糟糕的是,他们一旦在教会的人群中将信置于优先地位,接下来就开始将信与仁分离,并且与信相比,把仁看得一文值,如同虚无,从而毫不关心他们所过的生活,而且人天生也倾向于这种思维方式。教会因此而灭亡,因为正是一个人所过的生活,而非脱离生活的教义构成他里面的教会。因此,作为信仰的更高等级的信心也不构成教会;事实上,真正的信心只存在于那些拥有仁爱的人中间,因为充满信心的生活源于仁爱。此外,仁之良善实际上是长子,也就是占据第一位,而信之真理只是表面上看似占据第一位(参看3324, 3539, 3548, 3556, 3563, 3570, 3576, 3603, 3701, 4243, 4244, 4247, 4337, 4925, 4926, 4928, 4930, 497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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