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6247.“以法他就是伯利恒”表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对真理与良善的新情感的状态。这从“伯利恒”的含义清楚可知,“伯利恒”是指处于一种新状态的属天层的属灵层(参看4594节),因而是指一种对真理与良善的新情感的状态。因为属天层的属灵层是良善之真理,因而是对源于良善的真理之情感。有必要说一说本节在内义上的内容是怎么回事。所论述的主题是弃绝之前对真理的情感,接受一种新的情感。当人正在重生时,之前对真理的情感存在;但一旦他已经重生,后一种情感,即一种新的情感存在。在前一种状态下,此人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因为他想变得聪明;但在后一种状态下,他想变得智慧;或也可说,在前一种状态下,他出于教义而拥有对真理的一种情感;但在后一种状态下,他出于生活而拥有对真理的一种情感。当出于教义时,他从真理看良善;但当出于生活时,他从良善看真理。因此,后一种状态是前一种状态的反转。由于这个原因,当人正在重生时,前一种状态被弃绝,后一种状态,即一种新状态被接受。此外,相对于后一种新状态,前一种状态是不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教义为了变得聪明而拥有对真理的一种情感时,他同时也被名声和荣耀所感染。这种情感不可避免地存在于前一种状态,它的存在也是被准许的,以便它能进入下一个状态,因为人就具有这种性质。但当他出于生活而对真理拥有一种情感时,就会弃绝作为他目的的荣耀和名声,转而接受生活的良善,也就是对邻之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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