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6210.我有时会深入思考世俗事物和大多数人所关切的那些事,即财产、财富的获得、娱乐等等。在这些时候,我注意到,我正在陷入感官之物;并且我的思维沉浸于这类世俗事物到何等程度,我就远离天使的陪伴到何等程度。这也向我证明,那些沉迷于这类关切的人与那些在来世的人没有任何真正的接触。因为当这类思维占据整个心智时,它们就会向下压迫心智的低层部分,就像重物把它拖拽下来一样。当这些世俗事物被视为目的时,它们就会把此人从天堂那里移走;他若不通过爱与信之良善,就无法被提升至天堂。这一点通过下面的经历向我更加显明了:我曾被带到天堂的居所,当时处于属灵的观念;然后,我突然开始思考世俗事物;于是,所有这些属灵观念就都消散,化为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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