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6201

6201.当我从感官

6201.当我从感官事物中稍微退出,被略提升至感官层面之上时,灵人便以这种方式看见我的思维。但当我的思维处于感官层面时,这种波浪状的运动就看不见了;相反,某种完全物质化的东西会出现在那里,与肉眼所见的物体没什么两样。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说此人在感官层面进行思考,或可称为感官层面的思考。但是,当思维处于更内在的层面时,可以说它从感官事物中退出,被提升至感官层面之上。古人十分熟悉一个人从感官事物中退出,被提升至感官层面之上这个概念;因此,其中有些人也写过这种状态。思维处于较低的感官层面的人被称为感官的,具有类似性质的灵人依附于他们。这些灵人从一个人身上所抓取或理解的东西,几乎不比进入这人自己的意识或感觉的东西多;因为他们比其他所有灵人都更粗俗。我还发现,当一个人处于感官层面,没有被提升至该层面之上时,他的思维就局限于具有肉体和世俗性质的事物。他不想知道属于永生的任何事,甚至不肯听关于它的任何事。
  为叫我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回事,我经常被降至感官层面;那时,所描述的这类事立刻发生。同时,处于这更粗俗气场的灵人就会流入卑鄙可耻、无礼肮脏的观念。不过,我一被提升至感官层面之上,这类观念就被驱散。沉溺于肉体快感的大多数人,其生命就处于感官层面;那些完全拒绝思想有超越他们所看见、听见之物的东西存在之人,尤其那些拒绝思想永生的人,也是如此。因此,这种人轻视所有这类事;一听见就厌烦。如今在来世,这类灵人数量庞大,因为他们一群群从世界进入来世。当他们流入一个人时,就会促使他放纵他的属世倾向,去过一种自私和世俗的生活,而不是过一种为他人着想的生活,除非他人支持他和他的私欲。为了被提升在这些灵人之上,一个人必须思想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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