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6188.“于是以色列在床头上下拜”表他转向内层属世层的事物。这从“下拜”和“床”的含义清楚可知:“下拜”在此是指使自己转向;“床”是指属世层,如下文所述。因此,“床头”是指属世层里面更高的事物,也就是内层事物或更内在的事物;因为当在圣言中被提及时,“床”表示更内在的事物或内层事物;这是相对于外层或更外在的身体而言的。说他转向内层属世层的事物,意思是,照前面的阐述和解释(6183节),属世真理,即“雅各”要被提升到属灵良善,即“以色列”那里。
“床”之所以表示属世层,是因为属世层在理性层之下,作为一种床而服务于它。因为理性层可以说就躺卧在属世层上面;由于属世层如此在下面铺开,故它被称为“床”,如阿摩司书:
牧人怎样从狮子口中抢救出腿或一角耳朵,住撒玛利亚的以色列人躺卧在床角上,或在榻边上,他们得救也不过如此。(阿摩司书3:12)
“在床角”表示在属世层的最低部分里面;“在榻边”表示在感官意识里面。因为“以色列人”代表主的属灵国度,他们的首都是撒玛利亚。论及该国度,如此处论及父亲以色列,之所以说它“在床头上”,是因为“父亲以色列”所代表的属灵良善就是“床头”。但当人们从那良善转向属于属世层最低部分的事物,以及属于感官意识的事物时,可以说他们“在床角”、“在榻边”。
同一先知书说到:
那些躺卧在象牙床上,舒身在榻上的;他们却不为约瑟的破败忧伤。(阿摩司书6:4, 6)
“象牙床”表示高傲自大的人所追求的属世层最低部分的乐趣;“不为约瑟的破败忧伤”是指根本不关心来自内在的良善已经消散,化为乌有。诗篇:
我若进我家的帐幕,我若上我的床榻。(诗篇132:3)
“我家的帐幕”表示爱的圣洁(414, 1102, 2145, 2152, 3312, 4128, 4391, 4599节);“上床榻”表示上到属世层,上到源于爱之良善的真理那里。谁都能看出,“进我家的帐幕”和“上床榻”是一句预言,若不藉着内义,没有人能明白这预言。
关于流注,以及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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