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6176

6176.“以色列死

6176.“以色列死的日期临近了”表紧邻重生之前的状态。这从“临近”、“日期”和“死”的含义,以及“以色列”的代表清楚可知:“临近”是指接近,因而是指紧邻;“日期”是指状态(参看23, 487, 488, 493, 893, 2788, 3462, 3785, 4850节);“以色列”是指属灵良善,如前所述(6169节);“死”是指复活,被唤醒进入属灵生命(3326, 3498, 3505, 4618, 4621, 6036节),因而是指重生。因为凡正在重生的人都从属灵的死亡中复活,被唤醒进入新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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